摘 要: | 德州市公安局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把收缴散流在民间的自制枪枝列入重点清查对象。从1999年6月以来,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各县区乡镇村清查自制土猎枪、土手枪、弹药、雷管、剧毒物品。各级公安部门派专人参加此次专项活动。在德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密切配合,检查工作顺利,至9月中旬已收缴民间自制土猎枪、土手枪2600多支。这次活动意义重大,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销毁后的枪支给物资再生利用企业作为废钢铁资源,于国于民于企业于社会均有利。1999年9月10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在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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