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昭示着什么? |
| |
引用本文: | 孙兴全,王汝津,杨卫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昭示着什么?[J].财政监督,2005(10):37-39. |
| |
作者姓名: | 孙兴全 王汝津 杨卫国 |
| |
摘 要: | 据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于今年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主要涉及两项内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高收入者要自行申报。全国人大也于9月27日举行立法听证会。为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四一三”工作思路(即“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等四项制度;加快建设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三项管理”)。按此思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本期话题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孙兴全、杨卫国、王汝津就这次税制修正进行了讨论。
|
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中国 纳税人权利 税收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