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开证行无理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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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伟静.如何应对开证行无理拒付[J].进出口经理人,2013(4):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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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伟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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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潍坊市分行国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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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议付行:A银行;开证行:B银行;出口商:C公司;进口商:D公司。2012年3月25日,C公司收到美国某银行作为通知行的孟加拉国B银行开来的申请人为D公司的信用证。信用证条款简洁,索汇路线清晰,价格条款及所需单据等要素与进出口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2012年4月20日,C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出货并将全套单据提交A银行议付。A行审核单据后,认为单证一致,单单相符,即按信用证要求,将单据径寄开证行索汇。2012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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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证行 工作人员 信用证条款 孟加拉国 银行 不符点 国际惯例 议付 拒付 单单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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