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选好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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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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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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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某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设有营业部,为开拓公司在南方的保险市场,加强总部对上海营业部的管理,该保险公司总部在北京招聘了铁某,双方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将铁某外派至上海营业部任经理,基本工资由总部支付,提成、奖金等按上海业务部上报的业绩支付.后因业务提成等问题,铁某与该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公司解除了与铁某签订的劳动合同.铁某不服,向北京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该保险公司则以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上海,此案应由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为由提出管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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