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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作者姓名:田衍婕  白铁英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摘    要: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中,土地储备机构的地位、性质和职能没有明确规定。事实上,土地中心应是经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以调控土地市场和经营土地资产为目的而设立的。土地收购储备使政府对城市土地实行高度垄断成为可能,为政府特殊需要使用的

关 键 词:土地收购储备 法律问题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资产 政事分开 土地市场 城市土地 国有企业 政府
文章编号:1009-2234(2006)01-01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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