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应作为现金等价物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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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 李艳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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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将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日常会计工作中,现金等价物通常指购买在3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到期或者即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其判断标准为:(1)期限短;(2)流动性强;(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4)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符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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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收票据 现金等价物 会计准则 会计核算 现金流量表 票据业务 商业汇票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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