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从事国内债券回购交易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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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漪.QFII从事国内债券回购交易的影响[J].中国外汇管理,2008(3):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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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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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系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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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公告称,鉴于其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200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的规定予以废止,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受托证券公司参与市场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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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券回购交易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内 技术系统 债券交易 企业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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