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制改建的验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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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晓洁.国企公司制改建的验资问题[J].财会研究(甘肃),2004(12):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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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晓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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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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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适应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十六次代表大会决定对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出重大改革: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的成立和5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国资体制已经启动。各地政府已经充分领会“十六大”的精神和新国资体制的重大意义,不少地方已经推出国资处置和国企出售方案以推动当地的国资改革和国企调整工作。有关这一切无不表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工作已在积极稳妥的进行,公司制改建过程中至少有:批准改制;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改制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资产核资报告》;评估机构按改制目的出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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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企业 公司制改造 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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