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贯彻《条例》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情况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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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闻喜才,刘金玉,王立军.黑河市贯彻《条例》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情况的调查[J].黑河学刊,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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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闻喜才 刘金玉 王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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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河市体改委,黑河市体改委,黑河市体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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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落实自主权基本情况自去年7月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来,由于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动作紧抓落实,到今年7月末为止,《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经营自主权,有10项已基本落到实处。即: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以上各项权利落实的具体表现:(1)生产经营决策权。由于我市工业企业均属中小型企业,且多为地方产品,基本上没有国家指令性生产和调拨产品。企业可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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