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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约定有讲究
引用本文:李凌云.试用期约定有讲究[J].上海劳动保障,2003(12):35-35.
作者姓名:李凌云
摘    要:众所周知,试用期的时间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期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而且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的上限。那么试用期结束后,单位能够以员工不符合企业要求为由延长或再约定一个试用期呢?

关 键 词: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当事人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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