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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约定有讲究
引用本文:
李凌云.试用期约定有讲究[J].上海劳动保障,2003(12):35-35.
作者姓名:
李凌云
摘 要:
众所周知,试用期的时间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期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而且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的上限。那么试用期结束后,单位能够以员工不符合企业要求为由延长或再约定一个试用期呢?
关 键 词: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当事人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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