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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资产评估中对期后事项的揭示与处理
引用本文:于强,纪瑞礼.谈资产评估中对期后事项的揭示与处理[J].中国资产评估,2004(6):26-27.
作者姓名:于强  纪瑞礼
作者单位:1.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
摘    要:评估人员对评估中发现的期后事项,应区分评估处理事项和评估揭示事项,采用不同的反映方式在评估报告中予以体现,以优化评估结论,提高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从而既有利于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决策,又有利于评估机构及其评估师避免评估执业风险.

关 键 词:资产评估  期后事项  评估人员  评估报告  评估执业风险

Exposure and Disposition of Subsequent Even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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