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处理的一点建议 |
| |
引用本文: | 侯迎新.固定资产减值处理的一点建议[J].新智慧,2006(10):72-72. |
| |
作者姓名: | 侯迎新 |
| |
作者单位: | 河南商丘 |
| |
摘 要: |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当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按此规定,补提折旧是建立在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基础上的,只要固定资产的价值恢复,就应冲减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
|
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减值 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价值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折旧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