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账务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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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沐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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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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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颁布“财会字(1998)26”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以P公司为例,就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予以说明。P公司1997年12月31日编制报表时,持有的各种有价证券的成本和市价的资料(单位:元)如下:有价证券成本市价A公司股票2100023000B公司股票1800016000C公司股票24500197006350058700采用此法时,将有价证券的总成本与其总市价进行比较,若总成本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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