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经济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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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丹.论政府经济信息公开[J].时代金融,2013(11):20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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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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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怀化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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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政府应当公开的各项信息中,经济信息占据重要地位,关系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必要对政府经济信息公开做出深入研究。我国政府经济信息公开的立法框架亟待构建,其中,转变立法方式、确立立法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例外"为补充,构成了完善政府经济信息公开立法框架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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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经济信息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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