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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作问题初探
引用本文:林春喜,杨晓艳.当前基层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作问题初探[J].西安金融,2005(12):62.
作者姓名:林春喜  杨晓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新疆伊犁835000
摘    要:一、基层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现状 2003年,根据人民银行对内部机构的调整方案,各分行都陆续完成了正处级法律事务处的设立运转。各省会中心支行均设立了法律事务办公室,挂靠在办公室合署办公,并配备了一定的人员力量,基本能够保证日常的事务性工作。但遇到涉诉案件时,法律事务人员一般无力承担案件的直接应诉工作,需向社会法律中介机构求援。

关 键 词:法律事务工作  基层人民银行  法律中介机构  事务性工作  调整方案  内部机构  中心支行  合署办公  应诉工作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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