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贸 方兴未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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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少珍,梁锐锋.个人外贸 方兴未艾[J].中国检验检疫,2005(5):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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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少珍 梁锐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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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大陆第一例个人外贸始于2004年9月4日,深圳宝安区金公主饰品厂(个体)向机场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耳环56公斤,价值3146美元,这是新《对外贸易法》实施后,全国口岸办理的首批个人进出口业务。从那时起到今年一季度,个人外贸的批次和金额以迅猛的速度逐月增长。自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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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04年9月 中国大陆 贸易方式 对外贸易 宝安区 进出口 一季度 海关 美元 价值 业务 口岸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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