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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折旧基金”究竟应属什么性质
引用本文:强洪湘.“应交折旧基金”究竟应属什么性质[J].上海会计,1982(5).
作者姓名:强洪湘
作者单位:常州财经学校
摘    要:新制度规定:企业在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应上交预算的折旧基金时,都应通过“应交折旧基金”科目核算。 这种做法把结算性质的核算内容硬塞进基金类科目中去,不但使初学者不明不白,而且也违背了设置帐户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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