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三角债”必须依靠法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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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德义.清理“三角债”必须依靠法律手段[J].交通财会,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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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德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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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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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角债”是近年来困扰经济生活,阻碍经济发展,制约和干扰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这个牵涉到大多数行业的债务链,环环相扣,交错盘缠,致使有些企业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去年,国务院颁发的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八条规定中,把清理“三角债”写了进去,可见清理“三角债”工作已引起了国家的重视,因而使去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三角债”的清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前清后欠的现象没有解决。我们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前,在“三角债”形成的原因剖析中,只注重了经济上、体制上的问题,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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