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9日《京华时报》——变“居者有其屋”为“生者有其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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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高房价的现状,经济学博士刘福垣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他说房价由三部分组成:土地批租费用、配套费和利润,如果实行产权主体分离、租税分流的办法就可以降低购房者一次性支出的费用。他认为,用70年或50年时间把土地批租出去,提高了地价,导致房地产市场上高端产品多,低端产品少,产品结构失衡,而普通老百姓和工薪族大都无力支撑高房价。如果按照一个小区11个月或一年的建筑周期,政府就收一年的地租,将来向购房者收取年租,房价就会降低,对购房者也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买房是投资行为,而租房是消费行为。”刘福垣提出不应主张“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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