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未达账项在附注中进行披露的建议
作者姓名:邓汉宾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机电总厂
摘    要:在银行未达账项中,结算凭证未到企业之前,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要求作账务处理。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未达账项在处理和列报中存在的缺陷,提出在附注中对未达账项进行详细披露的改进建议。

关 键 词:未达账项  财务报表  附注  披露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