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后集团公司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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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冬春.增值税转型后集团公司进项税抵扣的问题[J].中国总会计师,2012(6):1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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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冬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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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晋煤集团财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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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月1日中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集团公司各单位在进项税抵扣方面遇到一些新情况,对于煤炭企业开采巷道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项税能否抵扣.以及其他在2008年签订合同购置的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现各单位操作方法各异.笔者现就企业具体以及进项税抵扣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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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进项税抵扣 增值税转型 集团公司 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 煤炭企业 2009年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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