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支付该笔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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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林静,李崇辉.谁来支付该笔赔款[J].上海保险,2005(6):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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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林静 李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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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东北财大研究生部 [2]中华联合财险石家庄分公司业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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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某粮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所收购的1万斤小麦存放在某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库房,双方签定了仓储保管合同。而后甲就该批小麦向A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乙方基于对该批小麦的保管权,就该批小麦向B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在保管期限内,仓库发生火灾,甲方在乙方仓库存放的小麦未能幸免,损失过半。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而且,事故发生时间在两个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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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财产保险 赔款 支付 仓储保管合同 保险公司 仓储公司 贸易公司 保管期限 保险责任 有效期限 保险合同 发生时间 小麦 简称 存放 甲方 投保 仓库 事故 收购 粮油 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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