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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对李嘉廷案的重要批示
引用本文:黄团元.江泽民对李嘉廷案的重要批示[J].云南农村经济,2003(5):52-52.
作者姓名:黄团元
摘    要: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因受贿罪受到法律制裁。据云南省委党刊《支部生活》第7期报道,江泽民同志曾就李嘉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作过重要批示,摘要如下:(一)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二)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三)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不吃惊。

关 键 词:省委副书记  受贿罪  江泽民同志  法律制裁  违法违纪案件  省长  党刊  李嘉廷  批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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