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阴阳合同”案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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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智渊.安信信托“阴阳合同”案尴尬[J].董事会,2014(4):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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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智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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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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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也许是出于无奈,法院既不能自相矛盾地说贷款合同与信托合同同样有效,也不便直接确定其无效,那样将导致抵押登记无效、从而引发整个信托行业中此类业务合法性崩溃的风险通过信托方式融资,是金融创新在国内方兴未艾的实践。2013年年末,上海高院一起资产收益权信托终审判决引起了金融业界的不小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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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信信托 信托贷款 抵押登记 终审判决 金融业界 公众投资者 抵押担保 主债权 信托融资 在建工程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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