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要认真、及时处理流动资金中的“水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益阳地区中心支行
摘    要:1983年,人民银行益阳县支行会同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工商企业的物资、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出流动资金“水分”155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95万元,商业企业35万元,集体工业企业25万元,分别占国营工业、国营商业、集体工业全部流动资金的12%、4.29%和5.9%。为了尽快处理流动资金中的“水分”,益阳县支行根据企业的不同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水分”的不同内容和形成的不同原因,区别情况,通过九条途径协助企业处理“水分”。一是对国营承包企业,首先从企业超计划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