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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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厂桥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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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应纳个人所得说的征税对象。当个人取得以下所得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厂桥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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