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中期报告作为会计信息时披露的中介应运而生,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继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中期报告,也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编制、披露、报送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三月及利润分配表在内的完整中期会计报表,目前,乐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加紧制定中期报告的有关准则,并于最近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会计理论界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讨论的焦点主要是中期报告的理论依据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有关资产、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在本文中,笔者拟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来探讨中期报告编制的理论依据,结合我国实践提出现实选择和相应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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