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国债兑付中的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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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升琳 周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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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内江市分行(陈升琳),人民银行简阳市支行(周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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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江市(含资阳地区),1982年至1988年采用行政方式发行给单位的国债,至今还有337万元尚未兑付,涉及单位2535个,这一遗留问题,给国债兑付及清理工作造成很大难度。究其原因有:一、单位购置的国债,一般期限长,利息计算复杂。1982年至1988年单位购置的国债,由于当时特定环境影响,部份国债到期后,已由国家改为转换券延期兑付,或是分次兑付,兑付期限均在10年以上,以致较多单位未能兑付,约占应兑未兑额的6.7%。二、单位财务管理不健全,部份国债收据未列入移交清单,或者丢失,或因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未交待国债收据放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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