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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引用本文:李丹丹.香港个人信息保护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24):292-293.
作者姓名:李丹丹
作者单位:[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01; [2]黑龙江大学,哈尔滨150001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阶段性成果(YJSCX2012-267HLJ)
摘    要: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比较好的普通法传统,香港居民都很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但即使这样,对于个人信息在香港是否安全,保护得如何?人们却莫衷一是。一方面,香港有亚洲国家唯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香港私隐专员公署,并颁布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对香港居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筑造了保护的屏障;但另一方面,香港社会却也频繁地爆出诸如"八达通买卖用户个人资料"、"艳照门"这样的轰动性事件,给人们带来种种疑虑与不安。因此,将未得本人同意出售个人资料私隐的行为列入刑事罪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关 键 词:个人信息  隐私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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