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处罚能够威慑并整治企业违规行为吗?——基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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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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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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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评价方法与政策工具研究”(13&ZD158);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专题计划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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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环境处罚的功能定位,本文论证了环境处罚的理论标准,特别是考虑到不同情形的环境罚款标准。通过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实证分析发现,处罚标准与重点监控组合共同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但环境罚款及其他处罚措施在责令企业整改方面效果并不乐观。政策启示包括:首先,提高环境处罚标准确定的科学性,有效的罚款威慑必须与企业的利润挂钩;其次,提高政府环境处罚的执行能力和效率,加大对环境监察和执法方面的人力财力投入;最后,环境处罚的执行还需其他政策相互配合,需注重环境管理和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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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处罚 环境罚款 威慑 整治 重点监控 |
收稿时间: | 2019-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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