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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务筹划
作者姓名:
纪丽芳
作者单位:
宁夏大学
摘 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另外,
关 键 词:
企业所得税法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
税务筹划
生产经营活动
运输工具
生产设备
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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