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案件”不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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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端时,王鹂.“简单案件”不简单[J].中国海关,2010(7):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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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端时 王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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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关总署政法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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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简单案件,海关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简单案件办理程序是对《行政处罚法》规定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简化,主要简化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内部审批环节,而对于与当事人直接相关的程序,如制发告知单、处罚决定书、送达等未作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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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程序规定 办理程序 2010年 审批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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