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有关单位拨来款项的收支处理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有关部门拨来的拆迁款如征地款、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林业资产作价收入时,具体款项要具体分析处理,分别计入相应的"银行存款"、"应付款"、"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林木资产"、"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对于经营性资产合同终止补偿费,如果补偿合同缔约方损失后仍有结余的,应作"其他收入",因为原承包状态已了结,故不能作为"发包及上交收入",应计入"其他收入"科目,反之,则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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