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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何以“创收”?
引用本文:本刊评论员.执法权何以“创收”?[J].财政监督,2009(21).
作者姓名:本刊评论员
摘    要:如果执法权可以创收,世界将会怎样?近来公共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似乎提供了答案。上海城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组织、雇佣大量钓头、钓子,冒充有急事的路人,骗取过路车主的同情搭车赶路,后将车辆带进执法者事先布置好的埋伏圈,引诱甚至栽赃诬陷车主非法营运,执法者借此控制车主、扣押车辆、向车主勒索巨额罚款。如此利益化和黑恶化执法,影响恶劣。执法部门追求罚款甚至不惜犯法倾力而为的原因是什么?利益驱动一说过于简单,马克思早就发现,为了超额利润,有人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的社会存在。我们无法完全驱除利益面前的心魔,我们能做的主要还是构建使践踏法律无法获益而只能反噬自身的社会机制。当上海执法部门钓鱼式执法等同类事件屡屡发生之时,我们应该思考:是不是一些制度生病了。本来罚款收入是以公共权力为依托的财政性收入,应当不存在执法犯法进行创收的机会。然而,实际上

关 键 词:公共舆论  执法权  车主  利益驱动  执法者  上海城市  创收  执法部门  交通行政执法  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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