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改《邮政法》的几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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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仲元.对修改《邮政法》的几点意见[J].邮电企业管理,2000(10):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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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仲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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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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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邮政法》是 1986年制订颁布的,施行已有 15年,其《实施细则》是 1990年颁行的,亦有 10年时间。这期间,我国国情和邮政行业行情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市场经济体制已逐步代替了计划经济体制;二是邮电分开,邮政建立独立运营体制,这使得《邮政法》的修改颇有必要性。另外,我国与 WTO的谈判已近尾声,年内即可加入 WTO,这使得《邮政法》的修改又增紧迫性。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要不要修改《邮政法》而是如何修改《邮政法》的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研究探讨,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亦在着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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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法》 修改意见 基本原则 定位 专营权保护 权利对策 义务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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