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首先梳理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演化的阶段性轨迹,即从特许条件外禁止发债,到突破1994年版预算法限制的试点阶段,最终到有新预算法保障的省级政府限额内自主发债等几个标志性的阶段;其次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举债权下放不充分,二是中央政府的行政干预阻碍市场化进程,三是市场化的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等;最后总结相应启示并提出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下放举债权,赋予市县级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权限;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定价机制的运行以及相应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三是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参与,降低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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