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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姓名:梁娟娟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民事权利制度体系中,知识产权之所以与传统的财产所有权相区别而存在,是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一种知识产品。而客体的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有人甚至认为“,知识产权惟一的特征是其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与其他有形财产比,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专有性。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的对其权利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品为权利人所…

关 键 词:知识产权保护 财产所有权 权利客体 民事权利 知识产品 权利人 专有性 制度体系 精神财富 非物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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