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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引用本文:刘双.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J].福建质量管理,2017(6).
作者姓名:刘双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3
摘    要:一、引言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好 1.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者的利益,降低风险,从而提高银行的信誉,保护资金链的正常稳定流通.在世界金融业不断国际化、自由化的情况下,难免会有金融危机的动荡.为了规避,降低这种风险对社会、银行业和社会公众的打击,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发生问题的银行进行担保、补贴或者融资等方式对其进行挽救.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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