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禁止转回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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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霞.资产减值禁止转回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及启示[J].电子财会,2006(11):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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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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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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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在资产减值的转回问题上规定:除存货以及归入金融资产的应帐账款、短期投资、委托贷款外,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而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资产减值转回的规定如下: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减值的范围内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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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减值 转回 会计信息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体系 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 短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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