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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完善
引用本文:刘涛,李成.新《保险法》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完善[J].中国会计电算化,2010(6):66-68.
作者姓名:刘涛  李成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乌鲁木齐830012
摘    要: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由于种种原因使保险监管存在偿付能力不足、透明度较低以及对行业自律缺乏重视等一系列的问题。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地针对上述问题,使保险监管机构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执法能力,有效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关 键 词:新《保险法》  保险监管  偿付能力  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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