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所得税会计难点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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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泽民,秦文娇.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所得税会计难点分析[J].税收征纳,2006(10):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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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泽民 秦文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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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亮点”
(一)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不得转回。其目的是减少上市公司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从2007年开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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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会计 减值准备计提 上市公司 可收回金额 账面价值 操纵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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