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履行制度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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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凌军,施晓.实际履行制度比较分析[J].金卡工程,2010,14(8):165-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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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凌军 施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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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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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因对方的违约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应当怎样获得救济,历来是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之一。大陆法系国家通常将实际履行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而英美法系国家对实际履行的适用做出许多限制,更多的是法院通过适用赔偿金制度予以救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一方违约时提供给另一方的救济方法兼采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普通法系的合同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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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际履行 违约救济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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