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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部提出发展边贸意见
摘    要:国家经贸部最近提出《关于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和经济合作促进边境繁荣的意见》,其内容是: 一、从事边贸的经贸公司,由经贸部审批,边民互市贸易点由边境省、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发,并制定管理办法。二、1996年底以前,由经贸部批准的边贸公司通过指定口岸进口的商品,除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和烟、酒、化妆品等商品外,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产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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