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亟待完善 |
| |
引用本文: | 杨体军,王金兰,时浩庭,弥颖.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亟待完善[J].财政监督,2007(5):45-46. |
| |
作者姓名: | 杨体军 王金兰 时浩庭 弥颖 |
| |
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 |
| |
摘 要: | 国家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所在的福利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减免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践证明,此举对保障残疾职工的就业和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福利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与落实、福利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十分突出。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部分企业利用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弄虚作假,虚报“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骗取税收优惠,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了企业在同行业间的公平竞争,最终反映出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着严重缺陷和滞后,亟待完善和改进。第一段]
|
关 键 词: | 民政福利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收 经济秩序 残疾职工 企业改革 企业管理 公平竞争 |
文章编号: | 2441519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