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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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文韬,孙玉肖.关于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思考[J].魅力中国,2010(32):15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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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韬 孙玉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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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阳市巍山镇巍山人民法庭,浙江东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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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建立后,应该说并没有十分重视法律职业者队伍的建设。现有的法律职业者队伍是在最近二十几年的时间里逐渐形成的,而且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培养也是在各自封闭的系统里分散进行的,相互之间缺乏理解与交流。虽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矛盾,但我国的法律职业者一体化培养模式仍未真正建立,三大法律职业者之间也因此未形成内心的尊重和认同。反观现代法治国家,均形成了或纵向或横向的法律职业者一体化的培养模式,法律职业者的共同努力使得国家和社会有着浓浓的法治氛围。而我国,一体化的司法体制尚未建立,法律职业者之间的合力并未形成,法治社会的建立依然任重而道远。本文是对建立和完善法律职业者一体化培养模式进行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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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社会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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