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强化乡镇企业管理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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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庆玲.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强化乡镇企业管理费收缴和管理工作[J].中国农业会计,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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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庆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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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管理费的征收、解缴和管理工作,促进乡镇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辽宁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物价局、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省监察厅6个部门最近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管理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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