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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实务疑难问题精解(十五)
作者单位:北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94.捆绑销售、买一送一等促销方式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精要]企业为促销,将外购纪念品与本企业自产产品或者本企业两种以上商品捆绑销售,或者销售大件商品送一件小商品,所赠送商品的价值通过主产品的销售得以实现。因此,不应将其再作视同销售处理,且所赠商品的进项税应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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