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制度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核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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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显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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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区供销社财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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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 ,对应收款坏账损失的计提范围、计提方法、计提比例及其处理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对确保应收款项的质量、确保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以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它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 ,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不同。一、扩大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新制度”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 :“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 (不包括应收票据 )计提坏账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该条规定把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到了其他应收款。同时 ,“新制度”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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