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基于张明楷教授“平和-暴力”界分说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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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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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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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指公然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传统刑法理论以手段的秘密与否作为划分盗窃与抢夺之间界限的标准,即秘密—公开界分说是完全合理的,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的基本情况。平和—暴力界分说以手段的平和与否用以区分盗窃与抢夺,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准确区分两罪,反而造成实践中刑法适用的混乱。对于以平和手段公然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应以抢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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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盗窃罪 抢夺罪 秘密性 平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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