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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商谈理论解决环境类群体性事件
作者姓名:王誉弼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群体性事件频发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个敏感又严峻的问题,而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又以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负效应明显,遗留问题多等特点显得尤为棘手。哈贝马斯思想体系的核心——商谈理论是其对法律、道德、民主、人权、市民社会等问题的看法和观点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理论构想中,公民得平等、普遍、非强制地参与到社会矛盾的解决,这为解决环境类群体性事件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模式。当积蓄着道德力量和理性精神的商谈原则贯穿于事件解决的每一过程中,事件最终的解决方案也易被公众所接收,从根本上保证了问题解决的自愿性和彻底性。

关 键 词:环境群体性事件  商谈理论  利益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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